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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校企命运共同体赋能高质量发展

作者:时间:2021-12-07点击数: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出了新的目标与要求。进一步创新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既是更高层面、更深层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应然选择,也是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方略。

把握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本质特征

首先,厘清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共同体”是指不同个体在共同条件下结成的有序群体。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不断壮大、质量的不断提升,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机会不断增多,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演进,逐渐形成了“校企共同体”这一概念。新的时代语境下,从命运的角度来理解校企合作共同体,旨在构建一种新型的合作样态,强调责任、情感、文化等要素的融合。因此,可以将校企命运共同体理解为学校和企业基于共同的价值取向,以互利共赢、互融共生为纽带进行结合,形成的可持续发展的有机整体。

其次,把握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本质特征。其一,价值共识是共同体生命延续的精神基础。除了物质的共同投入外,校企双方要有相通的发展理念、相似的文化基因和相互认同的品质追求,唯此才能实现共同的价值追求。其二,责任共担是共同体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校企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起人才培养的责任,共同招工招生、组织教育教学、建设师资队伍、开展技术攻关、组织员工培训、进行教学评价,共同承担合作中可能出现的运行风险、市场风险。其三,利益共赢是共同体共生发展的关键所在。校企双方嵌入利益又超越利益,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对方的合理关切,在谋求自身发展中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再其次,认识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形态。校企命运共同体不同于以往共建基地、顶岗实习等传统的校企合作,作为一种新型的、开放的校企合作关系,其组织形式是丰富多样且外延广泛的,可以是人才培养的一个单元,也可以是一种协作组织。产业学院、企业学院、职教集团(联盟)、大学科技园、股份制学校、混合所有制学校或二级学院、校企共建的现代学徒制培养专业,都是目前常见的共同体组织形式。此外,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大师工作室、众创空间等,这些延伸的职业教育办学空间,只要体现了价值共识、责任共担、利益共赢的要义,都可视为校企命运共同体。

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时代价值

作为校企合作办学的理想形态,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国家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顶层政策的“深度设计”,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现,理应成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路向。

第一,是彰显职业教育类型价值的内在要求。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已走上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快车道,职业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亟待以类型定位为逻辑起点,由一元结构走向跨界的双元结构办学格局。双元主体最直观的外在表现就是办学上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上的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校企命运共同体能够充分彰显职业教育类型价值,通过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相互激发。

第二,是增强职业学校人才供给适应性的基本路径。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需要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进取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实践一线所面临的技术难题、工艺难题,将大量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校企命运共同体把企业生产实践或技术革新项目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能够更加高效地响应产业发展需求变化,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规格和质量的要求。

第三,是激活行业企业参与内生动力的必由之路。校企合作是应然的,但不是天然的。作为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要改变“一头热”的现状,关键是要找到双方损益的平衡点。校企命运共同体正视企业的利益诉求,可以帮助企业获得人才利益、经济利益、政策利益、社会利益,在有效调动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同时,也能使学校获得深度的、可持续的校企合作。

加快校企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推进

校企命运共同体为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迈向深入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亟待职业教育实践者把对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认识转化为实践路径,打通校企合作“最后一公里”。

第一,搭建实质性的共同体平台。校企命运共同体的组织形态丰富多样,但核心是搭建起实实在在的校企合作组织平台,真正把校企命运共同体视为一种战略行为,而不是短期的迎合或权宜之计。平台建设要注重一体化提升和实质性融合,把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科技攻关、企业服务、学生创新创业等功能有机结合,打造集“产、学、研、训、创”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组织平台。

第二,生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校企命运共同体是以强烈而持久的“契约”为基础的团结合作。除了要具备固定的场所之外,还应发挥组织合力形成以平台为依托、项目为牵引、人员双向流动的组织架构,通过理事会、管委会等管理模式,构建拥有决策、执行和咨询三层功能的职权体系;建立基于校企共同目标的制度遵循,规范共同体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标准和细则,确保各成员主体履行职责。随着合作的深入,学校还可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等股权合作方式与企业共同开展市场化的独立运作。

第三,深化双元主体的育人机制。要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推进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企业岗位需求与人才培养目标融合,岗位新技术能力需求与教学内容融合,生产组织与教学组织的培养方式融合;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的选题都要源于企业真实项目,在学生作品的评价中引入产品标准;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强化校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共同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

第四,共建开放包容的合作文化。深厚文化土壤,充分利用企业文化资源,将企业的管理理念、价值观念、企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融入校园、植入专业,在师生和企业员工中形成对校企命运共同体的情感认同。以学生活动场所为阵地,积极创设校企文化融合载体,通过打造企业文化长廊、举办企业家讲坛等形式,促进校企文化的互融互通、共生共长,培养更多兼具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作者:杨剑静,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本文系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国家双高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研究”系列成果之一)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2021年11月30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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