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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内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kjc时间:2011-07-11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现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内刊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资源与环境》内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我院内刊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促进内刊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源与环境》(准印证号:甘新出G10150,季刊,以下简称内刊)是由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主办,以反映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
第三条 内刊稿件内容范围:矿业、安全、气象、节能、环保、水利、机电、冶金、信息等资源环境科学和相关高职教育研究。
第四条 内刊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为高等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方向;传播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弘扬民族优秀科技文化,促进文化交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严谨学风和文风。
第五条 内刊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编委会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内刊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内刊编辑委员会是内刊编辑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内刊编辑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咨询。
第七条 学院聘请各学科校内外专家担任编委会委员。设编委会主任、副主任,编委会成员由学院提名,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八条 编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编委会主任职责如下:
1.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编辑部工作中的问题及内刊编辑中的重要事宜。
第九条 编委会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编辑方针、政策和法令;
2.审定内刊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版计划;
3.定期检查指导编辑部的工作;
4.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的问题,审查内刊编辑、排版、印刷质量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及时了解相关学科的科研动向,将具有探索发现和创新的稿件及时推荐给编辑部,为编辑部组稿、审稿提出总体指导意见。
第三章 编辑部职责
第十条 内刊编辑部是编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内刊的编辑等日常工作。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副主编由编委会主任聘任。
第十一条 主编在内刊编辑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内刊全面工作。主编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内刊的社会主义方向,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主持制订编辑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决策内刊编辑部的重要问题,根据内刊的办刊宗旨和方针,负责稿件的终审;
3.检查编辑工作执行情况,拟定有关规章制度;
4.计划内刊经费的开支,检查物品使用保管情况,审批报销款项;
5.负责编委会定期会议的筹备工作,草拟议题,汇报工作,并提出会后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 编辑部主任职责:
1.在编委会和主编、副主编指导下开展工作;
2.全面负责编辑部工作。
第十三条 内刊编辑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理论基础,能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熟悉并严格执
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编辑、出版业务,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组织工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相应的外语水平。
第十四条 内刊编辑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1.内刊编辑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有关期刊质量要求和标准,全面保证内刊的政治方向、学术水平和编辑质量;
2.负责办理稿件接收、登记、传送、送审、退稿等手续;
3.负责组织协调内刊的编审工作,包括:
(1)按当期内刊总体要求负责稿件分审,负责编辑部复审并召集编辑部成员召开审稿会;
(2)负责将审稿专家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作者;
(3)组织校对和签署印刷意见;
(4)负责稿酬、审稿费、邮寄费等费用的核算和发放。
4.编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稿件。整修稿件和版面编排应符合质量标准,校对质量应符合规定,即明显错(别)字不超过万分之零点五,不出现文理不通的语句。
5.日常行政工作,包括:
(1)组织编辑部工作人员开展并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组织编辑部行政例会,负责编辑部人员考勤、考绩;
(2)负责拟定编辑部人员的学习培养计划,组织编辑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3)协调编辑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4)内刊的发放、交流、邮寄工作;
(5)其他日常事物工作。
6.按照稿件管理规定对稿件进行管理,做好决定录用稿件的保管工作和存档工作;
7.编辑应努力学习编辑业务理论和知识,提高组、审、编稿的能力和文字水平。积极参加有关专业的学术活动,深入各系(部)、教研室和有关部门了解教学和科研动态及趋向。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组织和发现新稿源;
8.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收集作者、读者、评审专家对内刊的意见和信息,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内刊质量。
第十五条 编辑部人员应增强服务意识,恪守职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高效、精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辑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同时虚心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
第四章 稿件审查制度
第十六条 稿件管理办法
1.编辑部设专职编辑负责所有稿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所有稿件包括作者自由投稿、有关方面推荐稿、寄给编辑个人稿件,均应交由专职编辑统一管理;
2.来稿应该及时登记,并附稿件处理签送编辑部主编以待分审;
3.编辑初选后,对符合内刊要求的来稿,要仔细、准确地选择推荐有关审稿专家;对于不符合内刊要求的稿件及时办理退稿手续;
4.编辑部主编签署送审意见,稿件管理人员应及时将送审意见登记造册,然后将稿件及时、准确、安全地送交各审稿专家,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送审;
5.稿件审回后,稿件管理人员应及时报编辑部主编和编辑部主任,编辑部主编交由编辑复查;
6.对已通过初审的稿件,编辑可根据审稿意见通知作者修改,对已按要求修改的稿件进行编辑加工、排版;
7.对不符合内刊要求、需要退稿的稿件,应该交稿件管理人员存档,并及时将审稿意见反馈给作者,办理退稿手续;
8.妥善处理好审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根据“双向盲审”原则,即审稿人审查的稿件不署姓名,凡给作者的审稿意见也不署审稿人姓名,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作者查阅“稿件处理签”,审稿专家意见须形成编辑意见后通知作者。
第十七条 审查项目
1.政治思想是否合格;
2.是否符合国家科技机密的保密政策法规;
3.实验设计、方法是否合理,有否改进或创新,数据是否可靠,试验结果是否为新发现、新见解、新成果,理论性文章其理论假设是否合理、有否创新,是否有同类文章发表,文章有无利用价值;
4.文章是否层次清楚,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图表是否设计合理,绘制精确,参考文献引用是否准确无误,项目是否齐全、符合规范,摘要文辞是否精炼,文章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对于已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予采纳;
6.对于不符合内刊办刊宗旨和内容范围的文章不予采纳;
7.稿件与其他发表文章雷同率在30%以上者(含30%)不予采纳,以退稿处理,并注明雷同文章出处、作者;雷同率在30%以下者(不含30%)根据稿件质量审稿,确要采纳的应注明雷同段落、字句和出处、作者等信息,填写审稿意见后交内刊编辑;
8.对于准备采纳但修改量较大的稿件实行全文复审;
9.一般学术论文原则上字数应控制在3000字左右,对于学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可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 审稿程序
1.登记来稿。对来稿进行登记、编号,包括注明稿名、作者单位、姓名、电话、邮编、电子信箱、来稿时间等,编辑部编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选;
2.初选。内刊编辑根据内刊的宗旨、方针政策和内刊的要求,对不符合内刊发表范围和要求或重复、抄袭他人作品的稿件,提出不予采用的意见,记录在案,由编辑部按退稿处理;
3.初审。按专业对口原则,请同行评审专家作为主要审稿人,
审稿人按审稿说明和稿件质量分级进行评审,填写审稿意见。
审稿专家必须具备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复审。对异议较大的稿件或初审专家提出需要复审的稿件,经主编同意后进行复审,以免稿件误审;
5.终审。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报主编审定签发;
6.发排。终审完成后,由编辑部编辑设计版式,经主编作编排技术审核后发排,经终审发排的稿件,在排版过程中一般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须经主编同意。
第五章 稿酬及评审费发放标准
第十九条 稿酬发放标准
1.凡被内刊采用的稿件,视稿件质量和价值酌情付给稿费。一般学术论文,校内作者50元/篇,校外约稿视稿件质量100~300元/篇。学术报告、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每篇100元。非专门为内刊创作的稿件如领导讲话稿或培训讲义及从其他媒体转载的稿件等5元/篇;
2.原创稿件实行作者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别人已发表的作品,一经查出,将不付稿费,其后果自负;
3.每期刊物发刊后,由编辑部按按标准核算发放。
第二十条 评审费发放标准
1.审稿专家根据审稿质量酌情付给审稿费,校内50元/篇,校外专家100~300元/篇;
2.审稿专家对评审稿件质量负责,如出现明显错误和差错,
将不付评审费;
3.每期刊物发刊后,由编辑部按标准核算发放评审费。
第二十一条 稿件评审中应注意的事项
1.做到同行专家评审,即审稿人所学专业应与稿件内容对口;
2.审稿人由编辑部研究确定。编辑部人员应注意审稿人对作者保密。审稿过程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使作者、审者无顾忌;
3.审稿人应按照审稿要求认真负责,逐项审查,对稿件的学术水平和使用与否提出具体意见,以便做到选之有理,退之有据。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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